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是去年最重要的稅收優惠政策,筆者認為一定會成為抽查的重點。有以下三點需要注意: 1.六大行業(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六大行業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確定。 2.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注意,非六大行業企業只有“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才能享受加速折舊。 3.六大行業企業是指以上述行業業務為主營業務,其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50%(不含)以上的企業。收入總額,是指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的收入總額。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須達到50%以上,才可以加速折舊;若當年沒有達到50%以上,即使以后年度達到了,也不能加速折舊。 4.新購進的固定資產,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購買,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設備購置時間應以設備發票開具時間為準。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取得設備的,以設備到貨時間為準。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其購置時間點原則上應以建造工程竣工決算的時間點為準。 涉及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