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財法[2014]9號 2014-5-8各區財政局(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市國家稅務局各分局、市地方稅務局各分局、各區民政局(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社會管理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規定,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和市民政局聯合對2013年新申報和以前年度審核確定的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社會組織相關材料進行了會審。
現將聯合審核確認的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71戶社會組織名單(名單附后)予以公布。
附件:深圳市2013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社會組織名單下載:rar文件
政策解讀:財稅[2008]160號解讀:稅總明確企業所得稅捐贈扣除問題
票據法規:財綜[2010]112號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現象觀察:陳光標落選慈善榜折射捐贈票據重要性
財稅[2010]69號關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的通知
財稅[2011]30號關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