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5號 2015-8-25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金稅三期工程優化版推廣工作的部署,金稅三期優化版核心征管系統(以下簡稱金稅三期系統)將于2015年9月在我區正式上線運行。現將金稅三期系統正式上線后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關于預繳申報表累計金額填寫問題
在金稅三期系統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及其附表的“累計金額”列不允許手工輸入,由系統根據“本期金額”與本年度上期預繳納稅申報表的“累計金額”自動相加得出。由于金稅三期系統正式上線時,本年度上期的“累計金額”為0,因此納稅人第一次在金稅三期系統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必須將“本期金額”與本年度上期預繳納稅申報表的“累計金額”進行相加后填寫進“本期金額”。
二、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填寫問題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附表2)的“累計折舊(扣除)額”列不允許手工輸入,因此納稅人第一次在金稅三期系統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必須將“本期折舊(扣除)額”與本年度上期預繳納稅申報表的“累計折舊(扣除)額”進行相加后填寫進“本期折舊(扣除)額”。
三、關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問題
在金稅三期系統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的“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行要與“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作校驗。“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由系統根據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自動生成,若無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納稅人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的數據補錄工作。
四、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桂地稅公告2015年第4號)的規定,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全部實行備案管理,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應當具備相應的減免稅資質,并履行規定的備案手續。除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專門備案外,其他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應在首次享受減免稅申報時按規定提供有關減免稅資料,并由主管稅務機關將備案信息錄入金稅三期系統。納稅人此前已經辦理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手續的,無需另行備案,主管稅務機關須將以前的審批或備案信息補錄入金稅三期系統。
五、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2015年8月25日
解讀
一、公告出臺背景
金稅三期優化版核心征管系統(以下簡稱金稅三期系統)將于2015年9月在我區正式上線運行,金稅三期系統正式上線后,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與以前有所不同,特別是預繳申報表的“累計金額”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的“累計折舊(扣除)額”列不允許手工輸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行要與“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作校驗問題。此外,因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備案信息在舊的征管系統中數據不全,無法遷移進金稅三期系統,須作數據補錄工作。
二、公告主要內容
1.關于預繳申報累計金額填寫問題
由于金稅三期系統正式上線時,系統沒有本年度上期的“累計金額”,因此如果納稅人第一次在金稅三期系統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須將“本期金額”與本年度上期預繳納稅申報表的“累計金額”進行相加后填寫進“本期金額”,才能得出正確的“累計金額”數值。該填寫方法僅適用于納稅人在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第一次在金稅三期系統預繳申報的情況,第二次及以后的預繳申報,由于系統已經存儲“累計金額”,“本期金額”按正常方法填寫。
2.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填寫問題
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附表2)的“累計折舊(扣除)額”列不允許手工輸入,如果納稅人第一次在金稅三期系統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須將“本期折舊(扣除)額”與本年度上期預繳納稅申報表的“累計折舊(扣除)額”進行相加后填寫進“本期折舊(扣除)額”。
3.關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問題
在金稅三期系統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的“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行要與“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作校驗。“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由系統根據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自動生成,若無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納稅人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臺賬”的數據補錄工作。
4.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桂地稅公告2015年第4號)的規定,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全部實行備案管理,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應當具備相應的減免稅資質,并履行規定的備案手續。除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專門備案外,其他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應在首次享受減免稅申報時按規定提供有關減免稅資料,并由主管稅務機關將備案信息錄入金稅三期系統。納稅人此前已經辦理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手續的,無需另行備案,主管稅務機關須將以前的審批或備案信息補錄入金稅三期系統。
5.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