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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付科研經費計入營業外收入納稅嗎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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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內容:我單位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財政撥付的科研經費是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繳納所得稅,還是應單立專項撥款戶,單獨核算,因為此項撥款用不完,財局是要收回的?! 〈饛蛢热荩耗茫阂罁镀髽I所得稅法》第七條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一)財政撥款;(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和《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中第二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您單位的撥款如果符合以上條款則屬于不征稅收入,否則應計征所得稅。上述回復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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