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率下調(diào):
10%→9%
政策依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簡易計稅
建筑服務增值稅計稅方法分為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簡易計稅按3%征收率計稅,一般計稅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稅率計稅。
簡易計稅的情況包括:
(一)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4.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chǎn)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jīng)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特定情形下,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政策依據(jù):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
3、取消備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guī)定:
提供建筑服務的一般納稅人按規(guī)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再實行備案制。以下證明材料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改為自行留存?zhèn)洳椋?
(一)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ǘ榧坠┕こ烫峁┑慕ㄖ?、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政策依據(jù):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八款
4、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擴大小規(guī)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試點范圍。將小規(guī)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試點范圍由住宿業(yè),鑒證咨詢業(yè),建筑業(yè),工業(yè),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上述8個行業(yè)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系統(tǒng)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chǎn),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政策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guī)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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