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地方稅務局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公告 一、匯算清繳對象
凡是2014年度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含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企業),無論是否在減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辦理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已按稅收規定視同獨立納稅人進行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企業分支機構,應在分支機構所在地進行匯算清繳。
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由總機構匯總計算企業年度應納稅額,扣除總機構和各分支機構已預繳的稅款,計算出應繳應退稅款,按照規定的稅款分攤方法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應繳應退稅款,分別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就地辦理稅款繳庫或退庫。
二、匯算清繳期限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6月1日。匯算清繳期限結束前,納稅人發現申報有誤的,可重新辦理年度納稅申報。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匯算清繳申報的,應按《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申請延期申報。
三、年度納稅申報方法
企業所得稅由蘇州地方稅務局征管的納稅人,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可直接通過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納稅人要在完成2014年度四季度或12月份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后,方可進行年度納稅申報,不得以預繳申報替代年度納稅申報。
鑒于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使用新版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即《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納稅人可在接受主管稅務機關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匯算清繳政策培訓后,再進行年度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表式及填報方法可參閱“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繳一點通”軟件(http://ydt.iform.cn)相關內容。
四、涉稅事項的處理
享受國債利息收入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等免稅收入優惠的納稅人,可在年度納稅申報時,提供相關資料后直接享受相關優惠。納稅人需要享受上述優惠以外的其他稅收優惠的,應在年度納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優惠事項備案,經備案后方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需要提醒廣大納稅人的是,2014年度,國家調整和完善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敬請納稅人關注。
納稅人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損失,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進行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凡是2014年度生產經營范圍、主營業務與2013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需要在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照規定程序調整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納稅人可直接登錄蘇州地稅局網站、企業所得稅匯繳一點通軟件(http://ydt.iform.cn)下載《稅收優惠事項備案報告表》、《企業資產損失(清單申報)稅前扣除申報表》和《企業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申報表》等相關表證單書,也可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下載相關表證單書。
五、年度納稅申報應提交的資料
納稅人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報送下列有關資料:
⒈涉及企業所得稅優惠、遞延納稅等企業所得稅特殊事項的,按照《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關于涉稅管理事項及提交資料的公告>的公告》(蘇地稅規〔2015〕1號)規定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⒉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⒊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⒋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須填報電子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⒌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差額計算的,在開發產品完工年度納稅申報前,需出具對該項目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的專項報告,同時應依據成本對象確定原則確定已完工開發產品的成本對象,并就確定原則、依據,共同成本分配原則、方法,以及開發項目基本情況、開發計劃等出具專項報告;
⒍涉及政策性搬遷的納稅人,在搬遷開始年度,應報送搬遷文件或搬遷公告、搬遷重置規劃、搬遷補償協議、資產重組計劃、以及其他與搬遷相關的事項。在搬遷完成年度,應報送《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損益表》及相關材料;
⒎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六、匯算清繳政策獲取路徑
在匯算清繳期間,納稅人可通過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登錄蘇州地稅網站(http://sz.jsds.gov.cn)或企業所得稅匯繳一點通軟件網址(http://ydt.iform.cn)等途徑獲取匯算清繳相關政策。
納稅人可關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匯算清繳政策宣傳輔導通知。納稅人也可直接到當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咨詢匯算清繳政策或索取匯算清繳相關資料。
以上事項,特此公告。
江蘇省蘇州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