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發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發表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強總理多次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要求抓好政策落實落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稅等部門聚焦抗擊疫情的關鍵環節、疫情影響的重點領域,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推動復工復產、服務經濟社會大局。省稅務局推出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系列在線訪談,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各類熱點、疑點問題。
訪談時間:2020年06月17日10:00-11:30
主題嘉賓:黑龍江省稅務局相關部門負責人
1.我公司是一家從事污水處理業務的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受政府委托對城市生活污水進行凈化處理,收取處理費用,凈化后的廢水測試達到排放標準后直接排入河流。請問我公司業務應適用什么增值稅稅率,能不能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銷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第(一)款、第八條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納稅人受托對廢棄物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后未產生貨物的,受托方屬于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你公司處理污水后直接排入河流,未產生貨物,按照上述規定,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規定,納稅人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要按照《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財稅〔2015〕78號文件印發)相關規定執行。因此,你公司提供的污水處理,如符合要求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70%政策。
2.我公司是2019年10月成立的一家紙張生產公司,成立時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第四季度銷售額為150萬元。受此次疫情影響,訂單大幅減少,2020年一季度銷售額僅為70萬元。此次轉登記政策出臺后,我公司想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經營期不滿12個月,能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六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你公司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所屬期應稅銷售額合計220萬元(=150 70),按照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年應稅銷售額為440萬元(=220/6*12),符合轉登記條件,可以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3.我是一個小規模納稅人,聽說在疫情防控期間,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3%降為1%,我想了解應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適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應按照3%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完成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升級后,開票軟件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將會默認顯示調整后的征收率,納稅人可按規定選擇正確的征收率正常開具增值稅發票。為便利納稅人完成開票軟件升級,稅務部門提供了“非接觸式”的升級方式,納稅人只需在互聯網處于連接狀態時登錄開票軟件,系統即可自動完成開票軟件升級操作,納稅人無需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事項。
4.納稅人享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免征增值稅政策如何開具發票?在相關政策發布前已開具的發票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按照今年財稅字8號公告,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有關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并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最遲應當于相關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后1個月內完成開具。
在8號、9號公告發布前,納稅人發生相關應稅行為,可適用8號、9號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但納稅人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且無法按上述規定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的,其對應的收入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其余收入仍可享受免稅政策。8號、9號公告發布之后,納稅人應按照公告規定適用征免稅政策并開具和使用發票。
5.我是一家主要從事口罩等防護用品的銷售的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3月,根據購買方需要,我單位為其開具了一張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業務均按規定開具1%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問開具專用發票的這筆業務能否享受減按1%征收增值稅的優惠?
答:不能。《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抵扣功能,納稅人按照規定開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納稅人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需要按3%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6.疫情期間可以正常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嗎?
答:疫情期間納稅人是可以正常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根據黑龍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拓展納稅人網上辦稅事項,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已于2020年3月31日為我省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遠程辦稅渠道。建議您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WEB端)辦理年度匯算。
7.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口罩、呼吸機等物資,并取得捐贈憑證,在申報時有什么稅收優惠嗎?
答: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口罩、呼吸機等物資,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其捐贈額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納稅人可以選擇在綜合所得、分類所得及經營所得中扣除。
8.本次援助治療新冠疫情的醫務人員有什么個稅減免政策?
答: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考慮到目前相關人員正在疫情防治一線,其單位同樣承擔較重防治任務,為切實減輕有關人員及其單位負擔,此次對上述人員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時,支付單位無需申報,僅將發放人員名單及金額留存備查即可。
9.問:如果我們單位發給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補助低于省政府規定的標準,這種補助能免征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第一條規定,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對于上述人員實際取得臨時性補貼和獎金,在相應級別政府規定標準的范圍內,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10.我公司是佳木斯市向陽區一家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月份銷售額合計超過了10萬元,但是其中5萬元銷售額歸屬于適用免稅政策的生活服務業務。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其中月銷售額包含免稅銷售收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你公司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5萬元收入可以按照8號公告的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但由于你公司2月份銷售額合計超過了10萬元,其余收入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11.我在當月發生疫情相關的捐贈,可不可以選擇捐贈當月先不扣除,等以后自主選擇相關月份再扣除?
答:根據財稅2019年第99號公告規定,納稅人的捐贈可以在當月的分類所得中扣除,也可以在當年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中扣除。在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中扣除捐贈的,可以選擇當年的以后月份扣除。在分類所得中扣除捐贈的,則不可以選擇到以后的月份扣除。
12.我是哈爾濱市一家制造業企業,從稅務部門了解到可以線上申領發票,請問我公司如何在線上申領增值稅發票發票?
答:疫情發生后,我們針對納稅人發票領用業務量大,愿意到辦稅廳領取發票的辦稅習慣,及時研究推出了線上申領發票,線下免費配送的舉措。在這里,跟大家介紹一下具體的操作方式:
納稅人只要登錄黑龍江省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領用”選項,填寫郵寄領取空白紙質發票申請,選擇快遞郵寄就可以了,操作非常的簡便。借此機會,我們建議在疫情期間,有用票需求的納稅人盡量首選郵寄方式領取發票,真的是省時省力又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