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0月起一批財稅新規實施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2824 |
|
一批財稅新規10月起實施 汽車消費稅申報用新表 從2008年10月1日起,一批與納稅人密切相關的財稅法規將開始實施。 《小汽車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內容調整10月正式啟用 繼9月1日起,國家調整乘用車消費稅政策后,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又對新政策執行后,《小汽車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據介紹,新版《小汽車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有關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變化: (一)在申報表“應稅消費品名稱”中“乘用車”項下增加“氣缸容量≤1.0升”欄,同時在“適用稅率”項相應增加“1%”的稅率,調整后的申報表乘用車劃分為7檔稅率。 ?。ǘ⑸陥蟊?ldquo;應稅消費品名稱”中“乘用車”項下的“氣缸容量≤1.5升”項,調整為“1.0升<氣缸容量≤1.5升”。 ?。ㄈ⑸陥蟊碇?ldquo;應稅消費品名稱”中“乘用車”項下的“3.0升<氣缸容量≤4.0升”欄對應的稅率,由“15%”調整為“25%”:“氣缸容量>4.0升”欄對應的稅率,由“20%”調整為“40%”。 稅務總局表示,調整后的申報表自2008年10月份辦理稅款所屬期為9月份的消費稅申報時啟用。 紅字增值稅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10月起將全面運行 從10月1日起,全國國稅系統將全面應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部署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的推廣工作。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將在9月中下旬組織完成對各省相關人員的培訓,各省對具體操作崗位人員的培訓也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從10月1日起,全國國稅系統必須使用紅字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停止使用原方式開具《通知單》。 外國駐華使館及人員轉讓免稅車輛需先辦海關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國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進出境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4號發布)有關規定,經報海關批準,外國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可以轉讓免稅進境機動車輛。海關總署日前專門下發第66號公告,對轉讓過程中需要在海關辦理的手續進行了明確。 自2008年10月1日起,使館和使館人員申請將免稅進境的機動車輛轉讓給其他國家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時,應當首先由雙方分別向其主管海關遞交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外交公/自用物品轉讓申請表》。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出讓方憑其主管海關開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以下簡稱《領/銷牌照通知書》)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輛牌照注銷手續,并憑《領/銷牌照通知書》回執向其主管海關辦理機動車輛結案手續。受讓方憑其主管海關出具的《領/銷牌照通知書》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輛牌照申領手續。 中新簽自貿協定10月起施行兩國互認多項免稅措施 4月7日,中新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秴f定》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諸多領域,是中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第一個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是中國與發達國家達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這份協定預計將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 實施該協議后,將有35%的新西蘭對華出口品免稅,這部分商品目前的關稅稅率不超過5%。關稅稅率為6%的另外31%的新西蘭對華出口品將在2012年前逐步免稅。稅率超過20%的商品將于協議實施第一日起以20%的稅率征稅,并將在2013年前逐步免稅。 黃油、液體牛奶和乳酪等對新西蘭經濟至關重要的乳制品將在2017年前逐步免征關稅。根據協議,對新西蘭牛羊肉的關稅將在2016年前逐步取消。 取消新西蘭非農產品關稅的時間最長為6年。新西蘭貿易部稱,到關稅逐步取消完成時,對華貿易中將僅剩8,000萬美元還征收關稅,其他均將免征關稅。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修訂 10月起實施 本網訊 國家工商總局和商務部日前聯合修訂《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第35號令),并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規范了外資廣告企業在我國的申請、設立等程序,并對有關部門的監管規定和要求進行了明確。 《管理規定》明確,外商投資廣告企業,是指依法經營廣告業務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本規定合稱為中外合營廣告企業),以及外資廣告企業。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審定。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合同和章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央企資產損失問責辦法出臺 50種違規情形將被罰 今后,央企資產損失,經營者及相關環節的責任人都將面臨嚴格的處罰。國資委日前正式公布《央企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追究辦法》),明確表示,從10月1日起,國資委所轄企業及其獨資或者控股子企業,在企業采購產品、服務等經營過程中造成企業資產損失的,將依據該辦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將可能受到終生禁入的處罰。 10月1日起 個體工商戶驗照不收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臺的《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驗照辦法有不少亮點:一是下放了驗照權限。今后,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進行驗照。這樣就實現了個體工商戶就近就地驗照,為個體工商戶節省了驗照的旅途費用和時間;二是驗照時間放寬了2個月,這為個體工商戶申請驗照提供了更加寬裕的時間。此外,新《辦法》還明確規定,驗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10月1日起 購房合同須有“節能指標”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從10月1日起實施。商品房節能指標寫進購房合同、供熱實施按熱量收費、限制使用高耗能材料、違規開發商最高罰款50萬元,這四點是《條例》中的最大亮點。該《條例》明確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等信息,未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將受到處罰?!? 大連:10月起納稅人辦理出口退稅執行新規 為了規范大連市地方稅收退稅管理工作,大連地稅日前印發《退稅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大地稅發[2008]65號),規定從10月1日起,凡辦理出口退稅的納稅人,必須按照該規定執行。 根據《規程》明確,退稅按性質分為:減免退稅、匯算清繳結算退稅、誤收退稅和其他退稅。退稅審批決定應當以縣以上(含縣)地稅機關名義作出。送達納稅人的相關決定、通知等文書應當加蓋地稅機關公章,但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稅收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鶎佣悇諜C關管理科所負責退稅審核工作;計會(征)科負責退稅手續的具體辦理。如需調查核實確認的退稅事宜,應當按下列分工辦理:減免退稅、匯算清繳結算退稅由稅政科負責;誤收退稅、其他退稅由征管科負責;稅務檢(稽)查退稅由法制科負責。對退稅的監督工作由法制科負責。 北京:10月起機動車按尾號每周停駛一天減一月稅費 從10月1日起,北京市將封存30%公車,其余機動車在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間每周停駛一天。停駛的機動車減征1個月養路費和車船稅。 北京市政府在《關于實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確,從2008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封存30%公務用車。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限行時間為0時至24時。 河南:10月起境內單位與境外經貿往來九事項要備案 為了加強對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管理,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日前印發《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境內單位與境外經貿往來事項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豫國稅發[2008]230號),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將在全省試行境內單位與境外經貿往來事項備案管理,九大事項需要備案。 根據《試行辦法》規定,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以及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與境外經貿往來涉及九個事項,均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 江蘇:10月起《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日前發布《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以下簡稱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4號),并決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障辦法》包括總則、監督控管、信息傳遞、委托代征、考核及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二十四條,以規范行政管理關系為重點,以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為核心,通過明確政府、政府部門、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稅收保障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建立政府與社會協調配合的綜合治稅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加強稅源控管,促進地方稅收應收盡收,為江蘇省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財力保障。 浙江:10月起養老保險關系可以在省內跨地區轉移 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決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養老保險條例亮點之一就是,從2008年10月起,浙江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不得設置限制條件。 根據《條例》的規定,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參保人員在本省跨統籌范圍流動的,應當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和儲存額,各地對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不得設置限制條件。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保障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續接的具體辦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