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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財稅[2014]4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方稅務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政廳關于南寧市教育基金會2014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申請的批復 |
發(fā)布時間:2014/12/31 來源: 閱讀次數(shù):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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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地方稅務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政廳關于南寧市教育基金會2014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申請的批復桂財稅[2014]46號 2014-12-25 南寧市教育基金會: 你會報來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申請事項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規(guī)定的條件,同意確認你會2014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特此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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