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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飄海企業取得超經營范圍的收入如何開具發票 |
發布時間:2017/1/5 來源: 閱讀次數: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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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要求★★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從上述規定來看,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與實際交易相符,并沒有規定要與經營范圍相符,因此,對于企業按照實際發生的應稅業務為客戶據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明顯不屬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改增之后的相關政策規定★★
1、5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政策解答政策組發言材料
“9.一般納稅人發生超出稅務登記范圍業務,是自開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一律自開增值稅發票。”
2、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營改增期間增值稅發票相關問題解答
“四、增值稅發票的開具范圍
納稅人的經營業務日趨多元化,在主營范圍以外也會發生其他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經營活動。所以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或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不受其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限制,只要發生真實的應稅業務均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3、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票開具使用涉及相關政策及問題回復
“23.一般納稅人發生超出稅務登記經營范圍業務,是自開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一律自開增值稅發票。
32.小規模納稅人超出經營范圍如何開具發票?
答: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分以下兩種情況:
(1)臨時性業務,建議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征收品目,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用發票的建議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2)經常性業務: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相應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票的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4、湖北國稅局營改增政策執行口徑第四輯
納稅人發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可以向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營業執照范圍,工商部門不予變更營業執照范圍的,納稅人可自行開具發票。”
依據上述總局的政策解答和地方國稅局的營改增政策執行口徑,納稅人發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只要發生真實的應稅業務均可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稅務局也只能建議企業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相應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開具發票,畢竟稅務局還當不了工商局的家。這也就說明,開票項目超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只要應稅業務是真實的,就不能直接被認定為虛開發票。
5、前海國稅納稅咨詢解答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據此,判斷超范圍經營可否開具發票的關鍵在于:業務是否真實,票貨是否一致,與實際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從未明確規定過超越經營范圍發生的業務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有某些地區,稅務機關曾規定過超出其經營范圍代開專用發票的情形,因此,建議發生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此類情況,應先與當地主管稅務部門溝通,咨詢當地對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是否有本地規定。深圳地區是要按經營范圍來開具,經營范圍沒有的要先增加經營范圍,核定相關的稅種再開具。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也有企業發生經營范圍里面沒有的不經常發生的業務,到主管稅務局核定臨時的稅種開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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