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非居民企業派遣人員提供勞務征所得稅適用新規 4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非居民企業派遣人員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9號),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非居民企業派遣人員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如果派遣企業對被派遣人員工作結果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和風險,通常考核評估被派遣人員的工作業績,應視為派遣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提供勞務;如果派遣企業屬于稅收協定締約對方企業,且提供勞務的機構、場所具有相對的固定性和持久性,該機構、場所構成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常設機構。
政策解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派遣人員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6月起營改增試點企業總分機構按新規定納稅申報 為解決總分機構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2號),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規定了總機構和試點地區分支機構的申報事項。
政策解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6月起采用新修訂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5月9日,經國務院批準,發改委、商務部重新修訂并頒布了《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3年第1號),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發布的有關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同時廢止。本次修訂是2000年首次頒布實施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以來的第三次修訂。
6月起中澳稅收協定適用于澳大利亞新增稅種 4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中澳稅收協定適用于澳大利亞新增稅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0號),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澳雙方稅務主管當局代表經過協商,同意將中澳稅收協定適用于澳大利亞新增加的礦產資源租賃稅(MineralResourceRentTax)。該稅種是澳大利亞根據其國內相關法案設立,以鐵礦石項目和煤礦項目取得的利潤為征稅對象,與中澳稅收協定稅種范圍條款澳方所列的石油資源租賃稅實質相同。
政策解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澳稅收協定適用于澳大利亞新增稅種的公告》的解讀
6月停止節能家電補貼政策 5月27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關于停止節能家電補貼推廣政策的通知》(財建〔2013〕210號)。
2012年6月,國務院決定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空調、平板電視、電冰箱、洗衣機、熱水器五類高效節能家電,推廣期暫定一年。
文件要求,節能家電補貼推廣政策到期后停止執行,即從2013年6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上述五類節能家電產品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政策。
國稅征收 月份 申報期 入庫期 稅種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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